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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款、捐物


稅務申報說明
※一般捐款
本中心將開立可作稅務申報之「捐款收據」(個人可作列舉扣除額/公司行號可作捐贈費用),故請您務必留下捐款人姓名、住址、聯絡電話等相關資料,以便收據寄送。別放棄您的權益喔!

※實物捐贈(捐物)抵稅
依國稅局規定,實物捐贈因「受贈機構」並未實質收到金錢,故開立給您的「捐物收據」金額為「0」(備註欄會註明捐贈物品);若有稅務申報需求者,請您在購買捐物時,記得留下廠商所開立之【發票】或【免用統一發票收據】,於報稅時同時檢附中心實物捐贈收據及廠商單據即可申報。

※贈與稅稅法
倘其當年度贈與財產加計該捐贈金額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之免稅額者,應先向稽核機關申報贈與稅經審查並核發證書後,在交付捐贈財產。


捐款資料上傳國稅局服務
每年報稅,整理單據讓你苦惱嗎?現在,只要提供捐款人(須同該筆捐款收據抬頭)身份證字號,我們就能將你的捐款記錄上傳國稅局,讓個人所得申報時,輕鬆彙整資料不煩惱,而且列舉扣除時免附紙本收據,輕輕鬆鬆報完稅!


以上各項說明,如有任何需要或疑問,請電:04-2535-6240 行政組